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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|守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
发布时间:2022-04-14

2022年4月15日,是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颁布实施以来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

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些与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有关知识吧








作为人民群众,我们能做些什么?

《国家安全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: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:

(1) 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;

(2)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;

(3)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;

(4)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;

(5) 向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;

(6)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;

(7)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。

维护国家安全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八个“不”









国家安全不是只与安全部门有关,国家安全就是千家万户的安全。在4·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,全体公民应进一步树立居安思危意识,对各种危害国家和公众安全的行为保持警觉,留意身边的各种隐患,我们的环境才会更安全更美好!

来源:江西工人报